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2012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2年12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考试院补领。
三、发放地点
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
四、有关要求
因本资格考试前已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不再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须提供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外,代领人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才能代领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领取后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或自己妥善保管,切勿遗失,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深圳市考试院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