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字〔2012〕8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震局: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6号)规定,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1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山东省内有效。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4、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4月14日 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14:00-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4月15日 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科目条件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为便于全省报名工作的管理,建议各市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2月20日到3月1日之间。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二)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