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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考试鉴定事项有关提示

www.zige365.com 2011-8-24 16:43:2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有关提示

    1.鉴定对象:
     ⑴2010年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要求的人员
     ⑵2008年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升级要求的人员
    ⑶2010年鉴定和2011年上半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2.2010年未网上注册报名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鉴定。
    3. 报名时填写的学历应为与《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标准》中各级别条件对应的学历,不一定是最高学历。
    4. 报名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标准》自主选择直接参加鉴定或培训后鉴定,参加培训后鉴定的考生不需再报“直接鉴定”。
    5.报名号为报名时所取得,将在《申请表》中显示。
    6. 报名考生需重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邮寄报名材料。
    7. 已确认信息的考生需在9月2日前按照要求邮寄报名材料。
    8. 报名材料应按顺序装订,装订顺序为:
    ①网上生成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申请表》、《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②居民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两面)
    ③毕业证书彩色复印件
    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未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不提供)
    ⑤所在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
    9. 提交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应包括个人信息页与 含“编号”(7位)页两页。
    10.材料审查合格者请于9月15-25日在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选择培训鉴定地点和批次,同期可参加补考的人员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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