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或有害)具有以下特征:①普遍性;②客观性;③转化性;④规律性。
2、井巷施工工程项目危险有害特征:冒顶片帮、水灾、火灾、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或煤尘)爆炸、瓦斯燃烧等。
3、矿山开采工程项目危险有害特征:冒顶片帮、冲击地压、水灾、火灾、瓦斯事故、机械伤害。
4、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危险有害特征: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5、危险化学品项目危险有害特征: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
6、设备装置危险有害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①设备装置是否能满足工艺的要求,标准设备是否由具有生产资质的专业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使用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许可证。
②设备装置是否配套安全附件或安全防护装置。
③设备装置是否配套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如超限报警、故障报警、状态异常报警等)。
④设备装置是否配套紧急停车的设施。
⑤设备装置是否具备检修时不能自动运行、不能自动反向运转的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