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评价管理
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安全等级ⅰ:尚不存在危险;
安全等级ⅱ:具有低度危险;
安全等级ⅲ:具有中度危险;
安全等级ⅳ:具有高度危险。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安全等级的确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
(二)确定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的类型;
(三)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四)确定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影响;
(五)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受体生物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ⅰ:
1.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未曾发生过不利影响;
2.演化成有害生物的可能性极小;
3.用于特殊研究的短存活期受体生物,实验结束后在自然环境中存活的可能性极小。
(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低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ⅱ。
(三)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中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基本上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ⅲ。
(四)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高度危险,而且在封闭设施之外尚无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发生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ⅳ。包括:
1、可能与其它生物发生高频率遗传物质交换的有害生物;
2、尚无有效技术防止其本身或其产物逃逸、扩散的有害生物;
3、尚无有效技术保证其逃逸后,在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将其捕获或消灭的有害生物。
第十二条 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类型的确定
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即:增加受体生物的安全性;不影响受体生物的安全性;降低受体生物的安全性。
类型1 增加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包括:去除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或抑制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表达的基因操作。
类型2 不影响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包括: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影响的基因操作;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类型3 降低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包括: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并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但不能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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