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5.1准备阶段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建设项目参考资料见附录a。
5.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生产工艺流程或场所的特点,识别和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5.3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
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
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4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常用安全预评价方法见附录b。
5.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选择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以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总图布置和建筑方面安全措施;
⑵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措施;
⑶安全工程设计方面对策措施;
⑷安全管理方面对策措施;
⑸应采取的其它综合措施。 5.7安全预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5.8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