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