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这里,乘法合成却不是一个好的合成方法,原因如下:
首先,由于事故发生可能性的相对值并不是一个概率值,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相对值也不一定是事故损失的大小,只能说它们分别从两个方面反映风险的大小,这时仍然把他们相乘起来,显然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也失去了理论上的依据。另外,根据合成原则进行分析,乘法合成有以下缺点:
(1)乘法合成受误差的影响较大。如下式所示:
相对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十误差1)×(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十误差2)
=事故发生可能性×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十事故发生可能性×误差2十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误差1十误差1×误差2
因为合成时出现误差与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乘积项、误差与误差的乘积项,当误差1和误差2较大时,合成结果就会存在更大的误差。
(2)乘法合成时,乘积变化范围大,波动性大,不利于分级评价。
(3)乘法合成时,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权重不易分配,甚至无法控制。因为相乘的两个因子的权重分配与相加的两个因子的权重分配方法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能认为因子取值大的权重就大,因子取值小的权重就小。对于相乘的两个因子,哪个因子对乘积的贡献更大,是表现在哪个因子的变化范围大,这里变化范围指的是:
因子甲在[1,100]之间变化,且取整数,最小变化为1,即变化范围是[1,2,3,…,100];
因子乙在[0.1,10]之间变化,且最小变化为0.l,即变化范围是[0.1,0.2,0.3,…,10];
这时,甲和乙相乘时,我们可以认为甲和乙的权重是一样的。
而如果因子甲在[10,100]之间变化,且最小变化为10,即变化范围是[10,20,30,…,100],则当甲和乙相乘时,我们可以认为甲的权重小,乙的权重大。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乘法合成存在着难以解决的权重分配的问题。
4.3加法合成
加法合成也是一种容易想到的方法,如下式所示(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价结果已经进行了权值分配处理):
相对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评价结果十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评价结果
加法合成的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明显地也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加法合成和乘法合成相比有以下的优点:
①加法合成受误差的影响要比乘法合成小得多;
②加法合成的结果平稳的多,一般不会出现大小异常的现象;
③加法合成可以方便地给不同的因子赋予不同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