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就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无论是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还是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在提出安全措施和做出结论时,最基本的依据都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最基本的目的都是为了使企业能够符合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来源:考试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作为预测、预防事故重要手段的安全评价,在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