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
11.1 潜在震源区划分
11.1.1 应在地震带或地震区的基础上划分潜在震源区。
11.1.2 宜考虑下列标志,结合本标准6.5规定所得的区域地震构造综合分析结果,划分潜在震源区:
——破坏性地震震中;
——微震和小震密集带;
——古地震遗迹地段;
——地震空间分布图像的特征地段;
——断层活动段;
——晚第四纪断陷盆地;
——活动断层的端部、转折处或交汇处等特殊部位;
——与地震有关的深部构造和地球物理场特征部位。
11.1.3 应根据地震活动空间分布图像和地震构造几何特征确定潜在震源区边界。 11.1.4 若地震动衰减关系采用椭圆模型,应考虑各个潜在震源区地震烈度或地震动衰减长轴多种取向的可能性,确定其方向性函数。
11.2 地震活动性参数的确定
11.2.1 地震活动性参数应包括:
——地震带的震级上限;
——地震带的b值;
——地震带的地震年平均发生率;
——潜在震源区的震级上限;
——潜在震源区各震级档地震年平均发生率的权系数;
——起算震级;
——本底地震震级和年平均发生率。
11.2.2 按照下列各款规定,确定地震带的地震活动性参数:
——应按地震带内历史地震的最大震级和地震构造特征,综合确定地震带的震级上限;
——确定b值时,应考虑地震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代表性以及必要的样本量;
——应根据地震活动趋势确定地震带的地震年平均发生率;
——起算震级宜取为4级。
11.2.3 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潜在震源区的地震活动性参数:
11.2.3.1 考虑下列因素确定潜在震源区震级上限:
——潜在震源区内最大历史地震震级;
——构造类比结果;
——古地震强度;
——地震活动图像判定的结果。
11.2.3.2 潜在震源区震级上限按0.5级分档。
11.2.3.3 按下式确定潜在震源区内各震级档的地震年平均发生率:
υi,Mj=υMj·fi,Mj ........................(6)
式中:υi,Mj ——第i个潜在震源区、第j个震级档的地震年平均发生率;
υMj ——地震带内第j个震级档的地震年平均发生率;
fi,Mj ——第i个潜在震源区、第j个震级档的地震年平均发生率的权系数,宜按各潜在震源区资料依据的充分程度和相应各震级档地震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