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加油站是经营及储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属甲类火灾危险性场所,如果管理不善,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随着中国经济和汽车工业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汽车拥有率正在逐年增加;由国内各家地方石油公司、私营业主和外国公司分别管理的汽车加油站也随之增加,中国加入WTO后,将会有更多的外国公司到中国来经营加油站;加上近年来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而且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加油站实行高标准规范化的管理势在必行。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
1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及选址
根据《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的规定,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是根据加油站油罐储量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汽车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必须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及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如选在城市市区的交叉路口,应不影响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
2 加油站的布局
不同等级加油站的加油机和油罐与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电力及通信线路的距离都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如果民用及其它建筑靠近加油站一侧有门(窗),且室内有非防爆的电器,该建筑可视为“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各地方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及防火安全的要求,相应控制市内加油站的等级。
3 总平面布置
加油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且坡度不得大于6%;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置好加油站内的油罐、加油机、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加油站停车场内单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得小于6.5m;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建造非实体围墙。
防火防爆
汽油蒸气的闪点非常低,一般定为-28℃,引燃温度为260℃,爆炸极限为1.4%—7.6%,点火能量仅仅需0.15mJ。汽油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油气遇明火、静电火花就会发生燃烧爆炸,而且会以非常快的速度传播,火势迅速蔓延整个加油站。因此消除各类点火源和防止油气集聚是关键。
1 防油气集聚
1.1 由于站房内使用了非防爆电源,站房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地面标高的0.2m;加油场地所设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
1.2 加油站油罐应采用直埋地下,油罐的周围采用不小于0.3m干净的砂子或细土回填;油罐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
1.3 加油站油罐至加油机的管线应埋地敷设,如需要管沟敷设时,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处,必须设置密封隔断,防止油气进入;加油机下的空间应用砂子填实。
1.4 西方国家在加油机、油罐上方已普遍采用了油气回收系统,可以更好地防止油气集聚,并减少损失。
2 防止明火
2.1 加油站区域内严禁烟火和违章用火,因工作需要确需用火,应做好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浓度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合格的用火作业证,动火人有用火资格证,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方能动火。地方政府消防管理部门对用火有特殊规定的也必须遵守。
2.2 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熄火后方能加油,同时为了客车上旅客的安全,客车必须下客进站加油。
2.3 手机、BP机本身不具备防爆功能,在爆炸危险场所拨打、接收,处于发射或接受状态的手机、BP机瞬间产生的电子摩擦就可能点燃油气,引发爆炸。因此加油站区域禁止使用手机、BP机。
3 防静电
3.1 汽车槽车在行进途中,油品不断震荡将会产生大量静电集聚,车辆必须按规定静止2min后方可卸油。
3.2 汽车槽车卸油采用密闭式液下注油,而且速度不能过快,初始速度控制在1m/s内,当油品淹没入口管后,卸油速度应控制在6m/s内。严禁从油罐上部采用喷溅式卸油。
3.3 汽车槽车卸油完毕,如需要直接测量液位时,应该过3—5分钟后再进行测量。
3.4 为消除汽车槽车卸油时产生的静电,卸油管线应设置带报警的静电接地装置,一旦接地系统不畅通,该装置就会报警提示。
3.5 加油枪的静电接地线一般通过导线连接到加油机,与加油机的电气接地装置共用,电阻值不应小于10Ω。
3.6 有许多加油站为了满足少数顾客的需要,直接给塑料桶(壶)加油,油品流体产生的静电荷在桶(壶)内大量集聚,一旦对接地体放电,就会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