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与场所单元(环) 1.周边环境 2.厂址选择 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危险源设施场所和安全间距及工厂内部布置。 3.消防系统检查 4.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整性的检查 5.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 6.作业条件 7.安全防护 通过“人-机-物-料-法-环”系统地进行定性的安全评价,可系统完整地涵盖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中的安全条件的要求,内容完整,评价重点突出,采用的法律法规均有出处。 定量的评价需要结合我国危化品生产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用适合我国危化品生产的火灾、爆炸及职业危害指数评价方法,将工艺过程中的物质、设备、物料量、工艺操作危险性、场地布置危险性、职业危害指标(包括物质毒性、噪声、粉尘、高温、低温、放射源危害等数据)等分别计算出工艺装置(单元)潜在的火灾、爆炸、职业危害指数及其危险等级,查找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实际危险程度和危险等级。 对部分的危险单元和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部位,对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或有毒物质泄漏的重大事故,通过采用系统化的方法,选取适当的技术和安全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在各种不同的事故情况下以及极端可能的情况下,危化品生产装置和设备可能发生的事故(泄漏)影响范围(热辐射、蒸气云爆炸、超压爆炸、有毒气体扩散、浓烟等),为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安全评价完成中应该做到,安全措施的科学性,进行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结合我国的危化品生产的实际特色,提出符合化工行业专业的安全评价措施,结合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具有专业水平的石化行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不同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和行业不同,评价的内容、方法及手段应不同。 在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过程中,要逐步积累丰富的专业技术资料,随着评价工作的深入进行和评价项目的积累,应逐步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库,安全评价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所以建立相对完善的技术标准库,对于评价机构的发展和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对安全评价的技术人员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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